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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论:偶像能不能恋爱?
来源:哔哩哔哩     时间:2023-07-05 08:35:39

最近内娱,台娱,港娱,乃至海的另一边的日娱都在疯狂爆雷。各种明星绯闻,偶像塌房事件接二连三。对于吃瓜群众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有好戏看,但是对于粉丝们而言,却宛若天塌了一般。

记忆里,小时候是没有“偶像”这个词的。当时,尽管有“偶像剧”,但是大家更多的还是会说,某某歌手,某某演员,某某音乐家……以前虽然也追星,追起来也疯狂得没有道理。比如90年代,香港四大天王的激烈竞争,“我爱黎明!”和“学友我爱你!”事件。当时最让人无语的,某过于,女粉丝威胁要和刘德华结婚。

直到现在,已经为人父母的许许多多70,80后也会依稀记得那时候的“偶像们”,帅气的小虎队,美丽的杨钰莹,乖巧活泼的卓依婷,年轻人的精神支柱beyond乐队……那个时候,“偶像”虽然有,但是却是因为业务能力拔尖而让人追捧,使人尖叫。


(资料图片)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娱乐需求也在跟着发展。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层出不穷。曾经全村围在一台电视前看春晚的画面已成历史。演绎,歌唱,舞蹈,各个领域之间的壁垒不再牢固。看起来,艺人们好像变得更加“全能”,既能唱,能跳,能演戏。但这么多年以来,以“偶像出道”为噱头的“偶像们”却鲜有能几人留下经典作品。

我们记住这些偶像,似乎靠的,是一些热搜,一些梗,一些负面新闻。老一辈艺术家追求“德艺双馨”,即便没什么名气,也矜矜业业。有些演员很低调,因为要揣摩角色,往往还会主动地融入到社会中。但是,现如今,这些“偶像们”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一般,仿佛和地球上的其他人不同。他们仿佛活在另一个次元中。

“木偶的神像”,这是“偶像”这个词在世俗的三教九流中的本来意思。我们常常说的“泥菩萨”,“佛像”,以及各种庙里的“土像”都是一种“偶像”。“偶像”不会说话,不会动,也不会去做什么事情。但是人们会去供奉它们。人们供奉的,不是一个真实的个体,而是一个理想化的符号,一个符合自己思维预期的虚假存在。

“偶像”是假的。而且“偶像”绝不能和常人一般。这就使得这些出道的作为人的“偶像”,被剥离了身为人的“资质”。什么是身为人的资质?那就是“爱恨情仇”。

这些年,内娱的所谓“偶像们”,大多数都是青春靓丽的小伙子和小姑娘。大多数是刚过18岁,就急不可耐地参加了“颜值”导向的选秀节目。然后在有意或是无意的舆论节奏的引导下,收获一大堆粉丝,然后开始经营“人设”。这些“人设”基本上都是偶像背后的公司策划好的。而偶像自己的性格则需要小心翼翼地藏起来。

偶像甚至不能自由地说话。

那么,恋爱,更是天方夜谭。

粉丝们把自身的幻想寄托在偶像身上。对于粉丝来说,“偶像”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们可以是“仙女”,可以是“仙男”,就是不可以是一个人。人有缺点,偶像不能有缺点。这里说的是那种惹人嫌弃厌恶的缺点,而不是诸如“太天真”之类的带有一定正面属性的缺点。

人总是有缺点的。有时候,这些缺点还会变成不良嗜好。男人多好色,一部分有色心没色胆,一部分则是有色心也也有色胆。男女都一样,容易被赌博这种犯罪行为吸引。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会骂脏话会动手打人。说话比较直的人会使得一部分人不开心。能维持稳定感情的人大有人在,但孕时出轨,婚后出轨,脚踏n条船的人也不在少数。这些“恶行”会使得普通人要么被社会唾弃,要么则锒铛入狱。

但是,对于偶像来说,则是灭顶之灾。很喜欢粉丝发明的这个词“塌房”。房子塌了,只能重建。偶像凉了,尤其是因为违法犯罪被石锤的,那就基本上不会有翻身之日。

偶像不能有缺点,也不能有太多真情实感。最好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人设”。因为粉丝们喜欢的,其实是“作为这个人设的偶像”,而不是作为“这个偶像的人”。唯有偶像是偶像的时候,粉丝才能肆无忌惮地对其进行幻想。而偶像也乐于被粉丝们“幻想”。

这些幻想中,比较多的,便是“爱情”的幻想。尽管大部分追星的粉丝,都清楚地知道自是不可能和偶像“厮守一生”的。但是不妨碍粉丝们因为偶像的“颜值”而幻想和他“白头偕老”。“老婆粉”,“妈妈粉”,“姐姐粉”之类的粉丝自称,将这一现象展露无疑。值得一提的是,许多男性,也会在粉男偶像时,自居为“女友”的身份。

偶像是文化市场的一股龙卷风,不仅卷动了许许多多粉丝的心,也卷起了许许多多的钞票。处在风口的偶像,也在资本的倾力打造中越来越不像是“活人”,而逐渐成为粉丝们“想象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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