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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州地区导宁分治始末|环球热头条
来源: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     时间:2023-06-24 10:26:30

马国海

广河地区自秦霸西戎、兵锋渡洮后,就被史书载入国家行政体制中,以大夏、定羌、太子寺、宁定的名称延存到现在。其中,在被称呼为大夏的这一历史时段中,少数民族政权此起彼伏,兼并攻防战争连绵不断,这里始终是中原王朝与边境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拉锯争夺之地。到了唐朝,和平曾一度短暂光临,盛世过后,唐朝又把这块土地拱手让于崛起的吐蕃手中。到了北宋,神宗和平愿望寄托在地区的名称上,改称为定羌,但这里依然无法改变兵戈交替的历史宿命。元朝一统天下后,对该地区给予了空前的重视,不但设县,而且把河州路所在地设在此地。这是广河地区第一次与河州府分庭抗礼,成为以后河州州府和广河地区行政设置上分衙而治的历史种子,随着时间的延续不断生长壮大。明朝,河州作为大明与廿四关外番地的边疆,广河地区的军事意义浮于行政之上,行卫所而废县制,改为巡检司,增设驿所和递运所,隶属于河州管辖。到清朝一统江山,收服蒙古、经营新疆后,太子寺地区从边疆又成为内地,但县制的设置终究没有恢复起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河县石坡梁烽火台遗址

太子寺位于河州南乡地区,是狄道康家崖渡口到三甲集商道与狄道过虎关至陡沟西坪官道的交会之处,河州南部军事重镇。这么重要的地方,仅仅做一个军事驿站和粮草递运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清乾隆时期,移临洮府于兰州,改称兰州府,辖河州。河州在西乡、南乡地区分别设河州同知、州判分防,与知州分防州境。据《广河县志·建志沿革》记载,“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移河州州判于太子寺城”,既然乾隆四十八年复设河州州判于太子寺,那什么时候起河州州判就分驻在太子寺城的呢?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二十八卷·吏部》记载,“十七年,移甘肃兰州府属河州州判驻定羌驿,就近弹压景古城地方”,也就是说早在乾隆十七年(1752年),河州州判就移到定羌驿,也就是后来的太子寺。那乾隆十七年前,河州州判驻于何地?据乾隆实录424卷记载:“陕甘总督黄廷桂疏称,兰州府属河州之景古城,距州治较远,应以该州州判驻定羌驿。与景古城地方较近,一切可资弹压。”也就是说乾隆十七年以前河州州判驻署于景古城,因据州治较远,应陕甘总督黄廷桂之请,于乾隆十七年移驻定羌驿,也就是后来的太子寺。乾隆中期,天下大定,朝廷觉得州判驻该地没什么用,就裁撤废去。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记载:“乾隆四十二年,甘肃裁河州太子寺州判一人;四十七年,甘肃复设河州太子寺州判一人。”这就成为以后导宁分治、宁定设县的历史缘由。

民国十八年宁定县地图

乾隆皇帝为什么对河州太子寺州判一职裁又复设呢?在当时甘肃总督李侍尧的奏章中是如此称述的:“河州太子寺地方旧设州判一员,嗣于乾隆四十二年裁去,改设庄浪县丞。查该处汉回杂处,稽查难周,请任设州判一缺分防稽查。”也就是说,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甘肃总督勒尔谨把河州太子寺州判裁去之后,改设庄浪县丞。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苏四十三领导的反清起义失败后,清廷大办善后,离善后重灾区唐家川仅有一步之遥的太子寺也因回汉杂处而受到严密稽查。由于庄浪县丞人生地不熟,稽查难周,在权臣阿桂和李侍尧办理善后的奏折中力请复设河州太子寺州判,分防稽查,督行乡约组织。是故,朝廷乃于次年即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丁已,允许复设河州太子寺州判。

晚清兰州府河州图

乾隆五十年(1785年)田五、张文庆起义之火熄灭后,福康安奏言“查得河州之定羌驿东通洮河,南连狄道,西接河州,为三路扼要之区。前于乾隆四十六年大学士公阿桂等筹议善后事宜案内奏请复设州判,分防弹压。但同城并无武弁,兵丁尚未严密。又,狄道州之沙泥站系河州、兰州要道,旧有州判分防,而存城兵止十五名,亦属太单。今在孟家墩裁减之千总一员,经制、额外委各一员,兵八十名移驻定羌驿。尚余兵二十名,即派驻沙泥站以资防守。”鉴于太子寺形势险要,福康安把裁撤孟家墩的兵员派驻太子寺,以加固防守,稽查乡民。这两次起义后,太子寺牵动着清政府的统治神经,是稽查防守的重地,上至朝廷,下至地方,调重兵,设州判,俨然把太子寺地区看成是州府之外的次中心。从此,有清一代,广河地区就以州判驻地的名义和河州遥相抗礼,分权制约。

宁定县政府印

民国肇始,建制改革,前清行政设置已经不适应民国地方行政管理了。民国二年,袁世凯北洋政府改河州为导河县,广河地区隶属于导河,被划入兰山道。但毕竟广河地区是历史上的州判驻地,与州府在行政上的间隙在历史的拉扯下越来越大。眼看就要撑不下去了,张广建督军政府听从民意、顺水推舟,草拟了一个《导宁分治方案》呈报北洋政府。

方案中写道:“本省导河县为汉枹罕故地。与省城相毗连,形势最为重要,前清设知州一员,州判一员治之。州判驻太子寺,距县治一百二十里,地当全县咽喉,番回杂处,最称难治。乾隆四十二年,州判缺裁,四十七年复行设置者,盖以幅员辽阔,未可以一知州抚绥控制也。民国成立之初,赵前都督划一道线区域,于皋兰之红水,狄道之洮沙,均改升县治。而太子寺自州判议裁后,独付缺如。”也就是说历史上同样是州判驻地的皋兰府的红水、狄道府的洮沙都设立县治了,唯有太子寺地区还是隶属于导河,没有单独划县。

《导宁分治方案》呈文

“查太子寺阖境东西一百里,南北三四十里不等,户口三千八百四十二,丁口一万四千,额粮一千二百余石,徵银八百余两,水磨一百八十余磐,均较红水洮沙为胜。而民刁匪玩,治理之艰,亦远过之。县城在其西北,一切徵纳诉讼缉捕行政事务,均苦鞭长莫及,增设县治实难视为缓图。迩年以来,该处民人纷纷来署请愿,徙以时艰孔亟,举办未遑。”与上述两地相比,广河地区的经济情形要远胜于红水洮沙,但是治安环境确实远比红水差多了,并且广河地区离导河县较远,如果再不设县就近治理,那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

“茲复据该处绅耆人等公恳从速分设,前来当经令兰山道道尹孔宪廷遴委托员,前往该县会同官绅详细屡勘。旋据该道尹委员李承绂查明设置必要情形,绘具图说,呈复到署。复查太子寺旧有州判衙署,足资办公,城郭完全无须建筑,且市集繁盛,他日如有必需要工,款项亦易筹集。惟改县治,暂定为三等缺,每年尚须公家补助公费洋四千余元。”方案中说太子寺地区本身就有州判的办公衙署,并且经贸繁荣,沿袭筹措县制,条件成熟,没必要大兴土木。

导宁分治的公报

“当此财政奇拙之秋,原难增加预算,然以太子寺地形扼要,为便利行政,安辑民生计,未便长此因循。况费国家有限之钱,既可增人民莫大之利益,且可弥异日无形之隐忧,利害相权,未可再缓。”方案中又说,省上知道国家财政困难,但是这么重要的地区再不设县,以后发生的祸患是财政困难的当前无法承担的,不能再延后了。

“再查太子寺即宋宁羌城,元升为县,名曰定羌,今即增设县治,拟合宋元两称,名曰宁定县,籍张古制等因,并图册到部,详加查核。甘肃导河县属之太子寺,距城一百二十里,当全县咽喉,番回杂处,最称难治,一切行政事务,均苦鞭长莫及,自属实情,改设县治,诚属且要之图。拟准添设县治,即定名为宁定县,作为三等缺,任隶兰山道管辖,俾便统治。每年应需经费四千余元,当经咨准财政部核准,列入六年度预算。并咨复该省长查照各在案,旋因该县成立日期未准咨部,以至悬案经年,未及转呈。”方案中说如果太子寺地区从导河县中析置出来,就可以参照历史、籍借古制命名为宁定县,隶属于兰山道,从民国六年(1917年)就应该计入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经费。 (未完待续)

编辑:马宇责任编辑:孔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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