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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规定是什么?
来源:国际网     时间:2023-04-11 15:29:42

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规定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每个地区的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都是不同的: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2、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医院支付比例为:70%,参保居民为3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参保居民自负:40%

3、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不低于85%,县级医院不低于70%,市级医院不低于60%,省级医院不低于50%。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办理转诊手续的(危重患者抢救除外),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报销:一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900元,1万元一下的报销12%。

二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6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9%。

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3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5%。

三、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一般在80%以上,只要在县级以上医院,商业医疗保险入院不设“门槛”,在参保范围内,投保者入院可按80%的比例报销。百万医疗险有医保可以报销100%,无医保报销60%。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规定是什么?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

1、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按以下程序支付:(1)从个人账户中支付;(2)个人账户用完后,由本人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支付,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分段支付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的办法。

(1)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内的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根据市区医疗机构的类别分别定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800元,二级医院中区属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900元;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150元。转至市外的医院(原则上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职工因病年内多次住院者,从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每次递减50%,起付线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标准支付。转外、家庭病床起付线不减半。

(2)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下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仍要自负一部分,个人按金额分段负担比例为: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负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个人自负14%;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含30000元),个人自负7%。退休(职)人员按上述比例60%执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上述比例50%执行。

(3)根据国家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职工一年累计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30000元为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先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不足的,用现金支付,其中医疗保险不报销的费用,只能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救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二、新农合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

一般乡级医院就诊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左右;县级医院就诊起付300—500元,报销比例75%左右;市级医院就诊起付线800—1500元,报销比例65%左右;省级医院就诊起付线2000—3000元,报销比例55%左右。

三、城镇居民医疗与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住院治疗至康复→出院办理结算前,住院病历分别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预审→病区护理必须把住院病历、住院汇总清单和出院证一同送到院病案室审核加章→到医保办(农合办)办理出院登记→到出入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到医保办(农合办)报账窗口凭相关资料报账结算。